南區戶所黃姓課員去年督導肇事逃逸獲判緩刑的洪姓老翁勞動時,拒絕老翁以行賄換取評核通過,廉潔自律的行為榮獲台中市政府今年度廉潔楷模,昨(29)日在市政會議接受市長盧秀燕頒獎表揚。民政局長吳世瑋表示,黃姓課員勇拒外界餽贈,有效提升廉能風氣,實為市府同仁為民服務的楷模,值得效法學習。
吳局長指出,黃姓課員任職台中市南區戶所迄今20多年,戶政經驗豐富,執行業務認真負責,近3年配合台中地檢署推行義服勞務業務,去年至該所履行義務勞務的洪姓老翁因擔憂黃姓課員會給予不利評核,行賄2萬元遭黃姓課員嚴正拒絕,並依規通報單位主管及政風單位,最後由民政局政風室依規移送法辦,黃姓課員秉持廉潔自持精神,勇拒外界餽贈,值得嘉許。此次在眾多人員中脫穎而出,獲選市府廉潔楷模實至名歸,也期許建立標竿學習典範,鼓勵機關同仁見賢思齊,攜手讓台中成為高度廉潔的陽光城市。
南區戶所課員黃淑媚表示,去年某日收到履行義務勞務的洪姓老翁遞過來的信封,未理解對方用意,回到座位打開驚見是現金,就立即退還對方,但對方卻以感謝她照顧為由拒不收回,她趕緊依規通報主管及政風單位,整個過程都讓她感到十分緊張,可說是一輩子難忘的經歷,直說最好不要遇到。她也提醒機關同仁遇有類似事件,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其長官及知會政風室;如果無法退還,應於3日內送交政風室處理,並落實知會、登錄程序,以免引發外界負面觀感及誤觸法網。
黃課員提到,義務勞務制度對被課以40小時至240小時之無償服務的被告,除有利於被告再社會化,並間接避免入監後衍生的家庭問題或製造犯罪因素,促成國家公共利益的推展,同時也節省公部門及公益團體人力開支,讓各機構的執行效能更有餘力發揮及幫助社會大眾,對司法、行政機關及易服社會勞動者而言,三方均能受惠。這三年南區戶所配合台中地檢署推行義服勞務業務,來履行義務勞務的人員態度都十分良好,並認真履行督導人員指派的工作,藉此案例她也呼籲履行義務勞務者要心態健康,服完應盡的義務,切勿因一時失慮而觸法。
民政局表示,行政機關作為市民權益及安全的守護者,同仁的廉潔操守至關重要,市府政風處每年透過廉潔楷模表揚,激發同仁榮譽心,期許同仁在執行職務或公務接洽民眾時,能有正確態度,奉行「以廉為本」的初心,依法行政、勇於任事,誠正信實、造福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