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6月4日電/前民進黨立委陳歐珀遭檢舉自2016年“立委”任內起,5年收受聯興國際物流公司賄賂,推動《商港法》修法並提案護航,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唐仲慶3日指揮廉政署北部調查組兵分14路,搜索約談陳歐珀及妻子徐慧諭、聯興公司、時任聯興負責人、現為聯興董事洪英正9名被告與1名證人到案。檢察官漏夜復訊後,聲押禁見陳歐珀,法院最快下午開庭。 至於聯興國際物流前董事長洪正英新台幣300萬元交保、陳歐珀妻子徐慧諭80萬元交保、陳歐珀友人許仁圖(民進黨中央黨部前副秘書長)30萬元交保、聯興國際會計葉珍琳10元萬交保。 北檢表示,檢察官訊後,認為陳歐珀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或不正利益、第6條之1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及違反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後段洗錢等,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及湮滅證據之虞,並有羈押之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檢調發現,2018年一艘德國籍貨輪停靠於基隆港東碼頭時,不慎撞上聯興公司的貨櫃與機具,導致業者受有重大損害,因當時《商港法》舊法未把私人貨運公司列為管理範圍,聯興公司因而請託時任立委的陳歐珀協助修法。事後聯興按月支付陳助理費、並匯款至陳的人頭帳戶供陳運用,換取陳歐珀利用立委職權,在立法院推動《商港法》修法。 檢廉3日搜索陳歐珀住家以外,另搜索聯興公司以及洪姓負責人住居所,並約談陳歐珀夫妻、洪及時任陳歐珀助理共9名被告與1名證人,全案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行賄、收賄等罪方向偵辦。 來自宜蘭的陳歐珀2012年披民進黨戰袍出征,選上宜蘭縣立法委員,成為單一選區兩票制施行以來首位民進黨籍宜蘭立委,連任三屆,地方實力雄厚,為綠營在宜蘭的指標性人物,2023年間被控接受im.B吸金案主嫌提供座車、服務處辦公空間,不得不放棄連任,如今再因捲入涉貪案遭到搜索。檢廉獲報,陳歐珀在2016年至2020年立委任內期間,涉嫌收受聯興國際物流公司不正利益或賄賂,藉其立委職權,以召開協調會、公開質詢等方式,提出多件修正法案以護航業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