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吳文隆高雄報導】左營分局交通分隊於6月11日5時許,獲報在左營區重信路與文學路口有交通事故發生,立即派員前往處理。
現場了解,係23歲吳男駕駛自小客車,沿重信路東往西方向行駛,至案發地點欲右轉往北至文學路,結果轉彎角度過大而駛入來車道,與當時沿文學路北往南直行之另輛自小客車(由36歲吳男駕駛)發生碰撞,因而肇事。本次事故導致2位吳男均身體擦挫傷但無大礙,經檢測均無飲酒情事。警方於肇事現場測繪、蒐證,並派員疏導現場車流,有關肇事責任,將陳報交通大隊判定。
左營分局表示,本案23歲吳男之駕駛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1項3款「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員警業依法舉發在案。也呼籲駕駛人,行經路口時應減速慢行,並依道路號誌、標誌及標線行駛,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圖:吳男駕駛自小客車轉彎角度過大而駛入來車道,與當時沿文學路北往南直行之另輛自小客車碰撞。(左營警察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