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6月20日電/台灣民眾黨主席黃國昌質詢時播放疑似京華城案偵訊“示範帶”,事件越演越烈,有民眾告發黃涉偽造文書罪,台北地檢署已分“他”字案偵辦。黃國昌20日回應,他完全沒在怕,也不會用言論免責權的保護傘,北檢就放馬過來,他等著看北檢如何繼續秀下限偵辦此案。 黃國昌16日質詢法務部長鄭銘謙,質疑檢察官偵訊時經常以辱罵、恐嚇方式問案,並播放一段錄音檔,內容提及“京華城”、“朱將軍”等關鍵字,鄭一再反問,怎麼能拿偵訊光碟在立法院播放?黃最後稱是“示範帶”。此事引起軒然大波。 黃國昌20日接受媒體訪問表示,他質詢時問鄭銘謙,檢察官能不能用恐嚇方式偵訊?鄭問他什麼是恐嚇,他才放一段示範帶給鄭參考。現在民進黨高層下令媒體配合、北檢火速分案調查,黨檢媒三位一體重出江湖,令人非常熟悉,老實講他完全沒在怕,他也不是第一天被人濫行告訴了。 黃國昌強調,民進黨把檢調當工具,北檢也樂於當鷹犬,踐踏台灣法治,他完全沒在怕!他等著看北檢如何繼續秀下限偵辦此案。他也不會用“立委”問政言論免責權的保護傘,北檢就放馬過來,黃國昌沒在怕的!如果他會怕,就不會站到第一線對抗邪惡的黨檢媒三位一體。 黃國昌說,台灣民眾也不要被轉移問題焦點,檢察官偵訊時可以向受訊人說“你如果覺得這樣可以忽悠過去的話,我們就來試試看”嗎?這是檢察官在問案,還是黑道在恐嚇?這攸關每一位台灣人民。他相信前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還記得10多年前自己的主張,只不過掌握權力的民進黨墮落腐化的速度太快,台灣人民都看在眼裡。 ![]() 媒體問及,民進黨籍立委林宜瑾打算提案修“黃國昌條款”,要明文禁止立委問政使用“科技製作關於他人不實影像、聲音或電磁紀錄”。 黃國昌反酸,要提案修法是林的自由,但法條構成要件的關鍵是“他人不實”,所以恐怕要再回去把法學ABC重溫一下。不過,林是不是也忘了台南地檢署偵辦的詐領助理費案?現在卻石沈大海,是刻意縱容還是妳已認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