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熱門
  • 地方
  • 生活
  • 產經
  • 綜合
  • 娛樂
  • 文教
  • 身心𩆜
  • 醫藥健康
  • 旅遊
  • 美食
  • 體育
  • 法律天地
  • 合作媒體
  • 熱門
  • 地方
  • 生活
  • 產經
  • 綜合
  • 娛樂
  • 文教
  • 身心𩆜
  • 醫藥健康
  • 旅遊
  • 美食
  • 體育
  • 法律天地
  • 合作媒體
最新新聞
鄭宜農、ABAO阿爆、布拉瑞揚舞團八月出征紐約!用音樂、語言、舞蹈展現台灣獨多元表演藝術風貌
台北電影節再揭13部片單 亞洲卡司齊聚星光熠熠
第17屆高雄啤酒音樂節,打造暑假最強開場
好看娛樂全新單元《嗨!HOW cooking》上線 姚元浩記不住 節目名字 莎莎吐槽
爸媽一張「耶路薩冷」旅遊合照傳達愛的承諾開啟創作契機 用歌及MV完美紀錄復刻父母愛情故事
墨新聞 MORE News > 法律天地 > 未取得我國國籍的外籍配偶,婚姻關係消滅時,能向另一半,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嗎?
法律天地

未取得我國國籍的外籍配偶,婚姻關係消滅時,能向另一半,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嗎?

楊 秉鈞
Last updated: 2025/05/05 18:46
楊 秉鈞
Share
13 Min Read
未取得我國國籍的外籍配偶,婚姻關係消滅時,能向另一半,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嗎?
分享文章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今天要與大家討論的是關於「外籍配偶」的法律問題,近十多年來,有越來越多的新住民,在台灣組成家庭,然而,針對『尚未取得台灣國籍』的外籍配偶,在夫妻財產制度消滅時,法律又是如何來規範的呢?

以下我們將透過案例,藉由「未取得我國國籍的外籍配偶,婚姻關係消滅時,能向另一半,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嗎?」、「外籍配偶可以繼承另一半的不動產嗎?」兩篇文章,起頭先與大家探討幾個法律議題:

一、新住民家庭適用何種夫妻財產制?可以自己約定嗎?
二、外籍配偶於婚姻關係消滅時,可以請求剩餘財產分配嗎?

【外籍配偶權益面面觀1】

阿嬌是位越南新娘,於民國90多年時,與台灣人阿邦結婚,婚後兩人一起在越南生活,兩人世界既幸福又美滿,但因為長期不在台灣,阿嬌也並未取得台灣國籍,直到民國100年時,才面臨與阿邦離婚的狀況,而阿邦在台灣留有幾塊土地的持份、兩棟房屋、還有一些股票與存款。

如今,越南新娘阿嬌可以在婚姻關係消滅時,請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嗎?

 

一、新住民家庭適用何種夫妻財產制?可以自己約定嗎?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8條
第1項:夫妻財產制,夫妻以書面合意適用其一方之本國法或住所地法者,依其合意所定之法律。
第2項:夫妻無前項之合意或其合意依前項之法律無效時,其夫妻財產制依夫妻共同之本國法;無共同之本國法時,依共同之住所地法;無共同之住所地法時,依與夫妻婚姻關係最切地之法律。
第3項:前二項之規定,關於夫妻之不動產,如依其所在地法,應從特別規定者,不適用之。

遇有跨國婚姻時,夫妻的財產制應如何處理?需依照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8條規定,原則上,可先以夫妻雙方以「書面合意決定」,看要適用哪一方國家的法律為準據;而如果雙方並未就此自行約定,則可依照夫妻雙方「共同的本國法」;若無共同本國法,則依照「共同住所地法」;而如果上述都無法適用時,此時則以「婚姻關係最切地」的法律為依據。

因此,新住民家庭的夫妻財產制,是可以交由雙方自行約定的,首先選擇適用哪一方國家的法律,其後就要依循該國的法律規定來決定夫妻財產制的內涵,若是雙方合意選擇以中華民國法為準據時,此時就必須依中華民國民法為依歸了(關於我國民法就夫妻財產制內涵的說明,詳情可參考我們先前所撰寫過的文章:討論夫妻財產制:「婚後夫妻財產如何管?關於夫妻法定財產制的幾大重點!」、討論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性質「離婚後,夫妻的財產就一人一半嗎?」)。

回到今天的案例,阿邦與阿嬌兩人,當初其實並未就雙方的夫妻財產制有過任何約定,在雙方無共同本國法,但共同居住於越南的情況下,此時即有「共同住所地(越南)」的法律可以適用,於是法院認為,阿邦與阿嬌的夫妻財產制應依照越南國的家庭法為準據法,也就是以越南的法律規定來處理。

 

二、本件外籍配偶於婚姻關係消滅時,可以依照我國法律,請求剩餘財產分配嗎?

如上述,新住民家庭有自行決定夫妻財產制的權利,如果雙方約定選擇適用中華民國法律、雙方共同居住於中華民國時,即依照民法規定,在一般未另行選擇約定財產制,而適用法定財產制下,會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可以行使,讓婚後剩餘財產較少的一方,可以向他方請求財產差額的一半,藉此肯定經濟弱勢的一方於婚姻關係存續中的協力貢獻,因此,外籍配偶即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可以行使。

因此,在回到今天的案例時,阿邦與阿嬌婚後兩人一起在越南生活,兩人長期不在台灣,阿嬌也並未取得台灣國籍,在依照上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8條規定,應適用越南國的家庭法為準據法下,兩人間婚姻關係消滅時,無法適用台灣的夫妻財產制喔。

服務電話:07-727-8008
服務信箱:wanghanyilawyer@gmail.com
服務地址:高雄市苓雅區永裕街42-12號1樓
連結網址:https://www.wlaw.tw/

首頁(高雄律師)

分享此文:

  • 按一下以分享至 Facebook(在新視窗中開啟) Facebook
  • 按一下即可分享至 X(在新視窗中開啟) X

請按讚:

喜歡 正在載入...
Previous Article 《疑嫌隙糾紛致傷害毀損案 枋警迅速追緝犯嫌到案》 《疑嫌隙糾紛致傷害毀損案 枋警迅速追緝犯嫌到案》
Next Article 開啟陶瓷文化江西行 臺灣媒體記者探訪中華瑰寶魅力 開啟陶瓷文化江西行 臺灣媒體記者探訪中華瑰寶魅力

近期消息

打破辦公室開會傳統! 建設局會議移師「綠美圖」親身見證重大建設成果
打破辦公室開會傳統! 建設局會議移師「綠美圖」親身見證重大建設成果
熱門
2025/05/20
馬英九:賴清德應冷靜下來停止抗中 提三建議:立即停止鬥爭在野黨,不要再激化大罷免
馬英九:賴清德應冷靜下來停止抗中 提三建議:立即停止鬥爭在野黨,不要再激化大罷免
熱門
2025/05/20
賴清德邀在野黨主席對話 黃國昌:須無預設立場
賴清德邀在野黨主席對話 黃國昌:須無預設立場
熱門
2025/05/20
馬英九基金會主辦520兩岸研討會 大咖雲集
馬英九基金會主辦520兩岸研討會 大咖雲集
熱門
2025/05/20
  • 關於我們
  • 隱私權政策
  • 聯絡我們
  • 關於我們
  • 隱私權政策
  • 聯絡我們
Copyright©MORE News
Welcome Back!

Sign in to your account

Username or Email Address
Password

Lost your password?

%d
    為了帶給你更好的瀏覽體驗我們的網站中有使用Cookie,幫助我們改善網站的結構和行銷分析。如果你同意使用請點擊了解,我們會權利提供你更完善的服務!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