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熱門
  • 地方
  • 生活
  • 產經
  • 綜合
  • 娛樂
  • 文教
  • 身心𩆜
  • 醫藥健康
  • 旅遊
  • 美食
  • 體育
  • 法律天地
  • 合作媒體
  • 熱門
  • 地方
  • 生活
  • 產經
  • 綜合
  • 娛樂
  • 文教
  • 身心𩆜
  • 醫藥健康
  • 旅遊
  • 美食
  • 體育
  • 法律天地
  • 合作媒體
最新新聞
太平洋首創「炊飯器收納櫃/濕度偵測系統」為現代廚房開闢新市場版圖
《薩迦哲思》系列專題2/ 火宅中的覺醒:薩迦法王開示「三界」的真相
114年全國運動會在雲林 「雲林良品英雄宴」為榮耀而戰為夢想加油
仁愛清境長街宴熱鬧開席 宣示「2025清境火把節」即將登場
《薩迦哲思》系列專題1/ 法王開示:人生的終極答案,不在追求,而在修行之路
165打詐儀錶版FOR墨新聞
979582
114污水banner
1140707-0720-地價稅
1140721-0803-電子稅單
05.banner_工作區域 1 複本
S__48128050
首頁 » 高雄忠烈祠前危險駕車致肇事 警方將依法送辦駕駛人
合作媒體

高雄忠烈祠前危險駕車致肇事 警方將依法送辦駕駛人

崛起新傳媒
Last updated: 2025/01/22 16:27
崛起新傳媒
Share
4 Min Read
高雄忠烈祠前危險駕車致肇事 警方將依法送辦駕駛人
分享文章

高雄忠烈祠前危險駕車致肇事 警方將依法送辦駕駛人

 

記者吳文隆 何文勝/高雄報導

今(22)日凌晨2時許,江姓男子(21歲)駕駛微型電動二輪車於忠烈祠忠義路段進行危險駕駛行為,因失控自摔,波及路旁停放之普通重型機車,所幸江男僅有受輕微擦傷未有送醫。

分局新濱派出所所長 陳朋永說明。

 

警方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處置,確認江男無飲酒情事,並依規定進行測繪。

經查,江男在道路上進行危險駕駛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1項第4款:「以危險方式駕車」,最高可處新臺幣1200元罰鍰。

此外,江男在道路上駕車失控,造成往來交通之危險,其行為已構成刑法第185條第一項:「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最高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將依相關事證,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鼓山分局呼籲行車應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切勿以危險方式駕駛,避免發生交通事故或涉及刑事責任,駕駛人應以自身安全及他人用路安全為首要考量,共同維護良好的交通環境。

如有緊急狀況,請立即撥打110或119通報,警方將迅速到場提供協助。

鼓山分局提供。

The post 高雄忠烈祠前危險駕車致肇事 警方將依法送辦駕駛人 first appeared on 崛起新傳媒.

Previous Article 農曆春節前夕六龜警友慰勞員警 激勵工作士氣 農曆春節前夕六龜警友慰勞員警 激勵工作士氣
Next Article 113年度績優農漁會及農漁民表揚 侯友宜:持續建構農漁業友善城市 113年度績優農漁會及農漁民表揚 侯友宜:持續建構農漁業友善城市
  • 關於我們
  • 隱私權政策
  • 聯絡我們
  • 關於我們
  • 隱私權政策
  • 聯絡我們
Copyright©MORE News
Welcome Back!

Sign in to your account

Username or Email Address
Password

Lost your password?

為了帶給你更好的瀏覽體驗我們的網站中有使用Cookie,幫助我們改善網站的結構和行銷分析。如果你同意使用請點擊了解,我們會權利提供你更完善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