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何文勝/屏東報導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以下簡稱屏東分署)近日成功執行一件公法債權案件。義務人為屏東市一名土木裝潢工程獨資營利事業負責人,因拒絕酒測遭裁罰18萬元,又滯欠111年度綜合所得稅,以及營利事業應繳納之勞保費、勞退金和健保費等約10萬元,累計欠款近新臺幣30萬元。因其久未清償,各相關機關陸續將案件移送屏東分署執行。
分署受理後依法通知義務人到場說明並繳納欠款,惟義務人未依限出面。執行同仁隨即依法展開財產調查,查得其營利事業對第三人有應收款項,並依法進行扣押。義務人得知後前往分署,情緒激動,對執行人員言語激烈,甚至揚言尋求民意代表協助與對外陳情,企圖對執行程序施壓。
面對義務人不理性行徑,執行同仁秉持依法行政、公正執行原則,冷靜應對,耐心說明其法律義務與相關規定,並指出其經濟狀況不符分期繳納條件,故分署將依法以扣押金額清償所欠債務。義務人聽後語帶不滿離去。
不久後,義務人主動致電表示理解執行作為,並承諾日後若仍有欠款,願意主動繳納,請分署直接寄送傳繳通知,以避免類似情形再次發生。最終,義務人全數清償相關罰鍰與費用,本案圓滿結案。
屏東分署提醒,公法債權一經移送執行,義務人即應正視並依法履行繳納義務,不應心存僥倖或以施壓手段逃避責任,否則仍將面臨查封、扣押等強制執行,反而得不償失。如有確實經濟困難無法一次清償者,分署亦提供分期繳納申請,經審慎評估後將給予協助。
屏東分署將持續秉持「依法執行、關懷協助」原則,積極落實國家債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並呼籲民眾守法自律,共同保障自己與家人權益。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