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吳文隆屏東報導】因應農曆新年的到來,許多民眾前往農會、銀行及郵局趕著提領現金或兌換新鈔好迎新春,里港警分局為強化「保護民眾存款、提款安全」,除綿密規劃金融機構守望、巡邏等勤務,提升見警率,里港警分局交通組組長巴龍祥於日前也藉由巡邏勤務,率領組內同仁向轄內各金融機構行員及現場提領民眾進行交通安全宣導。
里港警分局交通組組長巴龍祥於現場宣導表示,鑒於農曆春節連續假期將至,飲宴聚餐活動更加頻繁,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已於114年1月17日起啟動「防制酒後駕車專案勤務」,於專案期間針對餐廳、酒吧等易發生飲酒行為的場所周邊以及交通要道、高危險路段加強巡邏和攔檢。酒駕零容忍已為社會共識,違法(規)之駕駛人依法處置,包括吊銷駕照、扣留車輛、處以高額罰款及刑事訴訟等,確保不法行為得到應有懲戒。
此外,針對微型電動二輪車的部分,里港警分局也請民眾謹記「五要」與「四不」,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五項要點,要審驗合格、要掛牌、要投保強制險、要滿14歲以上才能騎乘、要戴安全帽;此外,民眾騎乘「微型電動自行車」應養成良好用路習慣,四項不可違規的重點,不可酒駕、不可超速、不可載人、不可改裝,希望民眾能藉此更快速了解微型電動二輪車上路的交通安全重點。
里港警分局分局長温基興表示,114年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自1月20日22時起至2月3日24時止,共計15天,三大工作主軸為「治安平穩、交通順暢、民眾安心」,警方為維護民眾生命安全,藉由加強各項勤務作為,確保民眾在春節假期能夠住的安心、行的放心及玩的開心,對於執行各項交通違規稽查取締,維持交通順暢,防制交通事故發生,必將持續實施交通安全宣導和執法工作,期盼喚起大眾重視交通安全,進而維護民眾生命安全,同時希望藉宣導活動,提升用路人養成「不酒駕、不超速、不闖紅燈、路口禮讓行人」,遵守交通安全規則等守法習慣,減少車禍發生,讓所有用路人行車平安快樂過好年。
圖:員警實施反詐騙及交通安全宣導。(里港警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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