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何文勝/高雄報導
高雄市岡山警分局於7月23日18時許接獲報案,陳姓女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岡山區公園西路三段時,突然壓到路面不明物體,導致車輛受損。經初步查證,該物體疑似從路旁高樓墜落,為一台電腦螢幕。
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派員趕赴現場,實施交通管制並展開蒐證。經查現場遺留物品為電腦螢幕,研判為上方建物高空拋落。警方已調閱周邊監視器,積極追查可疑對象及相關責任住戶。
儘管陳女事後表示無需進一步警方協助處理,本案仍將移請環保局依法依《廢棄物清理法》進行調查及舉發。同時,警方已請大樓管委會協助查明責任住戶,待確認後,將依《刑法》第185條規定:「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依法究辦。
岡山分局強調,任意高空拋物不僅危及財產,更可能危害他人生命安全,警方對此類危險行為絕不寬貸,將全力追查肇事者,確保市民行車及人身安全。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岡山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