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詹士慶/屏東 東港報導】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東港分局分局長高志正於昨(7)日再次與警察廣播電臺高雄分臺空中聯袂反詐騙宣導,節目中,分局長表示,近來詐騙集團利用青少年缺乏法律知識,以高薪誘惑年輕人擔任詐欺車手,並誆稱未成年人可免除刑事責任等話術。
然而,有些年輕人雖然知道從事車手是犯罪行為,但他們認為這種工作輕鬆、時間彈性又能賺錢,因此願意冒險嘗試。殊不知受害者可提出民事求償,家長需負連帶責任。
再者,訪談中,分局長表示家長是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是監護人,對孩子的行為有監督義務。倘孩子造成他人損害(例如幫詐騙集團收取贓款),家長是有可能要負「連帶賠償責任」;除非家長能證明「已盡監督責任」或「即使盡責也無法防止」否則通常要負賠償責任,而且不是目前沒有資產可供追償就結束了,透過聲請債權憑證等程序,將變成終身背債。
東港警分局再次呼籲,請民眾持續關注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即時掌握最新詐騙手法與防詐資訊,以維護自身財產安全,如遇疑似詐騙相關問題可立即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或110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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