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韋石/綜合報導
綜合報導/花蓮富里鄉學田村長鄧萬華因具大陸籍,內政部主張要依照《國籍法》提供放棄國籍證明,這等於是要陸配提供他們無法提供的資料。據指出,陸配對於參政權被變相剝奪,試圖與主管單位溝通,基層人員也試圖釐清並解決問題,然而阻力卻是來自高層,台“內政部長”劉世芳鐵腕執法,讓陸配參政難有轉圜空間。
對此,中國國民黨籍立委牛煦庭痛批,大罷免結束後,內政部還在搞納粹,繼續政治追殺陸配,沒有更重要的事做了嗎? 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內政部援引《國籍法》第20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據瞭解,劉世芳鐵腕下令,依據《國籍法》第20條規定,雙重國籍不能擔任公職,先從除籍證明要求陸配補交,但在一中原則下,大陸不會讓陸配放棄國籍,此舉如同拒絕讓陸配擔任公職。 藍委牛煦庭。(中評社 資料照) 牛煦庭表示,根據現行憲法,大陸地區居民不是外國人,從來都不適用《國籍法》,過去陸配都是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範,內政部現在卻以《國籍法》來剝奪陸配的基本權利,不僅違法、違憲,還帶有極強的針對性。 牛煦庭指出,政府竟然動用國家機器,針對特定族群發動政治清算,製造仇恨與分裂,讓整個社會陷入對立與不信任之中,這種做法,不僅侵害憲法保障的人權與平等,更背離了民主法治的精神,“今天用這理由剝奪陸配參政權,明天就會用其他借口剝奪任何人權利,這才是真正的威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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