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美國關稅衝擊,為保障勞工權益,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提醒雇主應避免資遣勞工,並以穩定勞工就業為重要考量,如基於穩定勞工就業,雇主有停工或減產需求,雇主得與勞工協商暫時實施減班休息並通報勞工局,對於按月計酬勞工,每月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28,590元;部分工時人員,則依原約定時薪及減少時數減發工資,且雇主應優先考量採取減少公司負責人、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高階經理人之福利、分紅等措施。
台中市府勞工局說明,雇主如須與勞工協議實施減班休息者,應本誠信原則與勞工協商簽訂書面協議,每次實施期間不得超過3個月,至遲應於開始實施前1日檢附通報表、勞工名冊、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及佐證營運困難等資料向勞工局通報,如實施期間欲變更原協議內容者,應重新與勞工協議並向勞工局通報,不得片面為之;另雇主營運若已恢復正常或勞資雙方合意之實施期間屆滿,應即恢復勞工原有勞動條件。相關通報表件得至勞工局官方網站的「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專區」下載(網址:https://reurl.cc/7KjzYy)。
勞工局長林淑媛提醒,為協助減班休息勞工穩定就業、維持基本經濟生活,事業單位與勞工可申請勞動部「勞工再充電計畫」,利用暫時減少正常工時時段,參加訓練課程,持續發展個人所需技能,參訓勞工每月最高可領1萬7,210元,事業單位辦理職業訓練課程也可申請最高350萬元補助。
另外,減班休息勞工如受僱於「食品及飼品製造業」、「紡織業」、「橡膠製品製造業」、「塑膠製品製造業」、「金屬製品製造業」、「電力設備及配備製造業」、「機械設備製造業」、「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及「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等9行業別,可申請勞動部「僱用安定措施」,補助額度為減班休息前後薪資差額的70%,每人每月最高可領12,100元,最長發給6個月,於減班休息前後薪資差額內可合併領取「勞工再充電計畫」訓練津貼。詳情可撥打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或電洽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04)2359-2181分機1506、1550。
勞工局呼籲,雇主受美國關稅影響營運,應優先考量進行組織調整或與勞工協議調整工作內容,如確有實施減班休息的必要,應與員工充分溝通、取得同意再實施減班休息且應依法通報,以兼顧勞資雙方權益。若有減班休息或其它勞動權益問題,勞工局已於官方網站建置「因應美國關稅勞工局協助方案」專區,整合中央與地方資源,針對「安心就業」、「職能充電」、「安穩僱用」、「失業再就業」、「職場接軌」、「勞工保護」等6大面向提供20項服務措施以利勞資雙方查詢運用。如仍有疑問,可電洽市府1999專線、04-22289111分機35200,或至新市政服務中心文心樓1樓勞工局服務櫃台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