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文隆/高雄報導
苓雅分局於8月16日11時50分接獲通報車禍,需要警方協助,警方遂派員到場。
經瞭解係黃姓男子(67歲)駕駛自小客車沿中東街西向東行駛;沈姓男子(29歲)騎乘普重機車沿和平一路南向北行駛,於上述時間在和平一路與中東街口,雙方發生碰撞致肇事。
本案沈男多處擦挫傷,未送醫,意識清楚無大礙。本案無人酒駕。
警方到場訪查周遭,並調閱監視器佐證,初步分析事故原因為黃男支線道未禮讓幹線道先行及沈男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減速慢行,詳細肇事責任待送交通大隊分析研判。
苓雅分局呼籲,用路人無論駕駛汽、機車或步行,皆須遵守道路交通規則,苓雅分局將持續宣導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並加強違規取締告發,以維護市民交通安全。
苓雅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