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吳文隆高雄報導】三民二分局覺民派出所於8月25日2時10分許獲報,三民區光裕路上有一起糾紛情事,警方立即馳赴現場處置。
經瞭解,係吳女(32歲)、曾男(31歲)與鄭女(44歲)因感情問題而有糾紛,吳女遂至鄭女住處理論,過程中因吳女情緒激動返回車上欲自傷,曾男立即跟隨吳女上車將利器奪走,惟奪取過程不慎劃傷自己手掌,經就醫後無大礙。
本案曾男雖不對吳女提出傷害告訴,惟員警仍依職權通報家暴案件,並將吳女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偵辦。另吳女現場因情緒激動且有自傷之虞,員警即刻實施人身安全之管束。
警方呼籲,任何糾紛應循求理性溝通、平和處理的方式解決,一時的衝動或是不理性的言行都有可能會因而誤觸法網,警方絕對強力執法勿枉勿縱,以維護市民安心的生活環境。
圖:覺民所副所長曾朝元說明糾紛處理經過。(三民二警察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