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被稱為“小英男孩”的鄭亦麟,在擔任經濟部綠能科技產業推動中心副執行長任內,涉向太陽能系統大廠泓德能源、東煒建設2家業者收受數百萬元賄賂,施壓台電協助東煒等業者取得供電,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檢察官26日訊後以鄭亦麟、陳健盛、陳冠滔3人涉犯貪污重罪,有勾串滅證之虞,聲押禁見。
另會計師鄭涵新台幣80萬交保、泓德總經理周仕昌100萬元交保,2人均限制出境出海、鄭的父母鄭伍廷、李佳珍2人各10萬元交保,鄭友人徐子敬、台電前副總蕭勝任、證人台電副總許國隆均請回。
綜合媒體報導,檢調25日兵分22路搜索,約談鄭亦麟及父母鄭伍廷、李佳珍、會計師鄭涵、泓德總經理周仕昌、東煒建設創辦人陳健盛、兒子陳冠滔、台電退休副總蕭勝任9名被告到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