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網編輯方笙楠基隆報導】基隆市警局交通警察隊表示,根據統計,基隆市114年1月1日至9月25日期間,共計發生155件行人事故,其中因車輛行經路口行人穿越道前未減速停讓行人而肇事者有55件,佔總事故數的35.4%;顯示路口為交通事故發生率較高的區域。
交通警察隊說明,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1項第2款規定:「駕駛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加強執法,違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同條第4項規定:「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因而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處新臺幣一萬八千元以上三萬六千元以下罰鍰。致人受傷者,吊扣駕駛執照一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為提升行人穿越安全,基隆市警察局自114年10月1日起將針對汽車駕駛行近行人穿越線不減速慢行的違規車輛加配合科技執法,加強取締,以保障行車與行人安全。
基隆市警察局交通警察隊呼籲,駕駛人行經路口時應主動減速,隨時做好停車準備,並注意觀察左右來車與行人動態,確實遵守交通號誌,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才能降低事故發生風險。請駕駛朋友們切記:行經路口務必減速慢行、停讓行人,共同營造安全友善的交通環境。
原始新聞來源 基隆市警局交通隊呼籲 車輛行經路口請減速慢行 確保行人安全 臺灣郵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