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夫林/宜蘭報導
當年在軍中服役因公成殘(右手斷臂)的伊姓退役老兵,因不滿郵差送遞信件到其住處時態度惡劣,且又歧視他的殘疾,引發老兵的不悅!乃欲以手機拍攝郵差送信件的惡態,準備向其服務單位投訴,當郵差要制止他拍攝行動時,雙方發生口角,進而相互鬥毆,雙方因此身體都受有輕傷,並相互提傷害罪告訴。

令人不解的是,郵差對伊姓老兵所提傷害罪告訴,經檢察官偵查起訴後,郵差聘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竟具狀對伊姓老兵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在訴之聲明中要對伊姓老兵請求損害賠償金50萬2千3百80元(醫藥費2,380元,精神慰撫金50萬元)。
為此,伊姓老兵在前黃國蘭黨部主委李德旺陪同前往陳金麟、陳鴻禧議員聯合服務處請求協處。陳金麟乃與李德旺在法院傳訊日,陪同伊姓老兵一起前往法院調解室與郵差所聘任的律師進行調解,律師經陳金麟等就本案詳加說明後(即伊姓老兵是基於自衛,才以小柴刀來檔對方的木棍攻擊),亦自認其委任人(郵差)如上損害賠償的請求金額與其受到傷害間,顯失權衡!實在過高!將與其委任人研議降低請求賠償金。
由於伊姓老兵對郵差提告傷害罪,為何至今尚無起訴或不起訴之結果!甚感訝異!乃協助伊姓老兵再次具狀向地檢署對郵差提起傷害罪之告訴,藉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此外,亦將對郵差所提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關於損害賠償金之請求,提出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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