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氣候變遷的共識之下,「碳稅」(Carbon Tax)本應是各國邁向淨零排放的重要工具,藉由對碳排放課稅,迫使企業減少化石燃料使用,進而促進綠能轉型。然而,這項被視為「環保武器」的政策,近年卻因為國際政治與經濟利益的交織,逐漸成為爭議的焦點。美國前總統川普一句「碳稅是世界最大的騙局」,或許言辭激烈,但其背後所折射的,是全球碳稅制度缺乏共識、執行力有限的現實困境。
沒有「全球稅官」的碳稅:制度設計本就各自為政
首先必須釐清一個關鍵事實:目前國際上並不存在一個「全球碳稅徵收機構」。不論是聯合國,或是歐盟,都沒有設立跨國的「碳稅總署」來統一徵收與分配資金。碳稅的本質,是各國政府根據自身能源結構、產業需求及環境目標所制定的國內稅制。
歐盟採取的是「排放交易制度(EU ETS)」與「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的組合,藉由配額與關稅來達到減排目的;加拿大與日本則有獨立的國家碳稅;韓國與新加坡同樣實行本國版本。至於美國,則至今未有聯邦層級的碳稅制度,僅由部分州自行推行碳定價政策。換言之,「繳碳稅」與否,本質上不是國際義務,而是各國政府的自主決定。
這也解釋了為什麼「全球碳稅專責機構」至今未現身——並非因為有人「投降」或「放棄」,而是因為國際稅務主權一向屬於各國內政領域。
美國的缺席與挑戰:示範效應與制度信任危機
然而,制度本身的分散並不意味著它沒有問題。美國作為全球最大的經濟體與歷史上最大的碳排放國之一,其對碳稅的拒絕確實對國際合作產生了示範效應。川普政府任內不僅退出《巴黎協定》,更大力鬆綁化石燃料限制,開放頁岩油開採,同時削減對風電、光電與電動車產業的支持。
這種「能源現實主義」的政策信號,使得碳稅的正當性與全球協調性備受挑戰。當美國選擇站在制度之外,其他國家自然會出現疑問:為何我們要承擔成本,而世界上最大的排放者之一卻可以置身事外?
更嚴重的是,若缺乏主要經濟體的參與,全球碳定價市場將難以形成有效聯動。各國在競爭力考量下,可能逐步鬆動減碳目標,導致「大家都不想當唯一付錢的傻瓜」的惡性循環。這正是川普「騙局論」之所以能引起共鳴的根源。

誰收誰用?碳稅透明度與用途的爭議
除了制度不一致,碳稅在執行層面上也存在著兩大爭議:資金流向與用途透明度。
由於碳稅是各國稅務機關直接徵收的國內稅項,其用途往往由政府自由裁量——有的國家將收入投入再生能源補助與綠能基礎建設,有的則用來彌補財政缺口。這種「稅收再分配」的模糊地帶,容易導致外界質疑:政府究竟是在推動環保,還是藉機擴大財政收入?
這個問題在臺灣的情況中顯得尤為敏感。今年3月,財政部已向立法院送交研究報告,探討「碳稅與碳費接軌」及「併同檢討貨物稅」的可行性。官方的說法是「納入整體稅制的通盤考量」,但這樣的表述,反而讓產業界與民間憂心,碳稅可能變成一種「增稅新名目」。
事實上,臺灣目前的碳費制度已由環境部主導,並採逐步調整機制。若未來財政部再度介入徵稅,且資金用途缺乏公開明確規劃,勢必會引起社會對「雙重課稅」、「名義環保、實則財政」的質疑。
四、監督的關鍵:政策目標不能脫離社會信任
碳稅本意並非錯誤。它在經濟學上被視為「內部化外部成本」的典型手段,若設計得當,確實能引導企業減排並加速能源轉型。然而,制度能否發揮作用,有賴於兩項前提:國際協調的共識與國內治理的透明度。
前者決定了制度的公信力。若主要排放國繼續缺席,碳稅恐淪為部分國家「道德綁架」的工具;後者則關乎人民的信任。若政府不能清楚說明稅收的使用方向與減碳成效,碳稅最終可能只會被視為另一項沉重的經濟負擔。
對臺灣而言,在推進碳稅立法之前,政府有責任先回答幾個根本問題:
1、碳稅與現有碳費有何本質區別?是否存在重複課徵?
2、稅收的用途是否明確與可監督?是否全數用於減碳與能源轉型?
3、面對主要貿易國(如美國)不實施碳稅,臺灣的政策會否削弱產業競爭力?
只有這些問題獲得社會共識,碳稅才能真正成為環境政策,而非財政工具。
碳稅不是不能收,而是不能「盲目收」
碳稅不該是騙局,但也不能變成政府「名為環保、實為增稅」的遮羞布。當美國以實際行動拒絕參與時,其他國家更應該在制度設計與政策目標上做到公開、透明、負責。
臺灣正走在碳稅制度化的起點,而社會大眾有權要求:這不僅是一項稅收,更是一份環境契約。只有在制度合理、執行透明、資金專款專用的前提下,碳稅才能贏得社會信任,真正推動國家邁向淨零的未來。(民眾日報資深記者 屈文峰)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