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煥仁/高雄報導
前鎮分局一心路派出所於2月14日19時許獲報於上述路段發生一起交通事故,員警立即趕赴現場管制處理避免二次事故發生。
曾男(50歲)、蔡男(54歲)、林男(35歲) 與蕭男(53歲)各自駕駛自小客車,並均沿民權二路中間快車道南往北行駛至事故地點,蔡男、林男、及蕭男煞停,曾男自小客車追撞蔡男自小客車,蔡男自小客車再推撞林男自小客車,林男自小客車再推撞蕭男自小客車。
本案蔡男所乘載乘客左腳受傷自行就醫,其他無人受傷,本案駕駛均無酒駕情事,初步研判係未保持安全距離及未注意車前狀況,詳細肇事責任將由交通大隊進行後續分析研判。
前鎮分局呼籲駕駛人於道路行駛時,應隨遵注意車前狀況,及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以共同維護良好交通環境並確保自身及其他用路人行車安全。
高雄前鎮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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