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雲報]記者王俊欽/花蓮報導

花蓮縣衛生局朱家祥局長表示,本縣裁處36案件中,其中34件為食品廣告違規最多,因廣告內容誇張不實或易生誤解,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另有1件醫療器材廣告,涉及虛偽誇大且未經許可販售,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1件化粧品廣告,因虛偽誇大之廣告內容,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媒體違規廣告類別中,網路刊登佔9成以上,反映出電子商務普及推升網路違規廣告比例。衛生局針對違規業者,持續監控並嚴懲不貸祭予重罰,以遏止不肖業者利用網路傳播不實資訊,保障消費環境的清淨。
朱局長提醒民眾,許多不肖業者為吸引消費者,常以聳動、誇大的語句製作廣告,利用網路「花花麗麗」的文宣誘使民眾掏錢購買,請民眾務必對宣稱具有「療效」或「神效」的用語提高警覺。一般食品非藥品,僅提供人體所需的營養素及熱量,並不具備減肥瘦身涉及改變人體生理或外觀的功效;化粧品僅供清潔、美化,兩者都不得宣稱醫療效能。醫療器材則需經嚴格審核,廣告內容必須與核定事項相符。業者刊登廣告前應了解相關法規,以免觸法。民眾則應保持理性,切勿輕信過於神奇或誇張的廣告內容,以免產生健康風險延誤就醫。

花蓮縣衛生局提醒消費者,在食品類廣告中,如宣稱「減肥瘦身」、「改善免疫力」、「美白」、「抗癌」、「護肝」等,均已涉及誇大或非法宣稱醫療效能,這些產品多數不具備其宣稱的治療功效。為協助民眾避開廣告陷阱,選購商品,務必牢記「停、看、聽」三大原則。
「停」:遇到標榜療效、過度宣稱功效或價格異常低廉的廣告時,先停下來,不急著下單。
「看」:看清楚產品是否有完整合法的中文標示、廠商名稱與販售資訊,並確認醫療器材是否具有許可證字號。
「聽」:聽取專業人士的建議,並從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等官方網站查詢正確資訊,不要輕信誇大療效或不實的廣告內容。
民眾若對購買的食品、藥品、醫療器材及化粧品有所疑慮,或發現可疑的違規產品時,可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頁(http://www.fda.gov.tw/)的公告資訊項下查詢,或撥打1999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或於上班時間撥打花蓮縣衛生局食品服務專線03-8226959、藥政服務專線03-8224750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