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消防設備人員專業制度,提升監督與執行品質,基隆市消防局於10月21日召開「消防設備人員懲戒委員會」首次會議。會議成員邀集北北基消防設備師士公會代表,以及相關領域專家學者組成。

出席委員包括臺北市消防設備師公會高士峯、呂憶婷,新北市消防設備師公會李廷遠、譚伃婷,基隆市消防設備士公會李震享,律師莊喬汝及林富貴,周孫明、朱憲瑾等專家學者共同擔任諮詢委員。期望藉由多元專業意見交流,建立更完善的消防設備人員監督與執業制度。

本次會議並無相關懲戒案件審議,藉由工作會議由火災預防科彙整年度各消防分隊在執行消防安全設備檢查時所遭遇的執法疑義、案例爭議,提請委員會進行討論,希望取得一致性作法。

例如檢修標示的張貼方式、「合格申報」、「不實檢修」及遺漏申報的認定等,透過專家學者與業界代表的意見交流,在消防安全設備檢查業務提供更為明確、統一的標準程序。消防設備師李廷遠指出,檢修標示的張貼應依消防署頒訂規定張貼,而不實檢修案件則宜採個案審查,以兼顧公平與執行效率。

依據《消防設備人員法》第35條第4項規定,各縣市主管機關應設置「消防設備人員懲戒委員會」,審理消防設備人員於執業過程中涉及違法或不當行為之懲戒案件。基隆市懲戒委員會在114年1月1日正式成立。

基隆市消防局局長游家懿表示,為兼顧公共安全與消防設備人員之執業權益,邀集委員就本市消防安全設備檢查、執法疑義處理與監督制度等議題共同研議。透過制度化、標準化的運作機制,可有效降低爭議案件發生,進一步提升本市公共消防安全的整體水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