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莉湘 / 高雄報導】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想問鼎高雄市長大位,卻深陷涉詐領助理費1496餘萬元案,遭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限制住居。10月27日林岱樺首度出庭,她自爆,這段時間低聲下氣,因為不能回家只能寄人籬下因此都穿同套衣服,卑微請求法官讓她回家。對此,高雄地院認為她聲請有理,准許她回家與家人同住。
林岱樺交保、限制住居 怨「都沒衣服換」求回家
林岱樺深陷涉詐領助理費風波,並以100萬元交保被限制住居。10月27日高雄地方法院首度傳喚林岱樺到庭,當天林岱樺表示,無法回到鳳山老家跟母親及涉案的妹妹同住,只能寄人籬下。
此外,林岱樺還說,今年2月限制住居迄今,諸多生活及飲食不便,已影響國會議員及公務運作執行,而從搜索到現在衣服都穿同一件,如今要換季加上南北往返,想添加衣物也沒辦法回家拿,只好穿同一件襯衫。卑微請求法官讓她回家住。
法官認有違比例原則 准許回家
法官認為,檢察官僅憑林岱樺與林岱縝恐有串證之虞,而禁止變更限制住居地,有違比例原則中的合適性原則,而林岱樺主張生活及飲食不便已影響國會議員及公務運作執行,並非毫無根據,因此准許她變更限制住居地,11月起可回家與媽媽、妹妹同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