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ews586/記者謝榮浤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西區派出所於 114 年 11 月 5 日下午 3 時許,接獲一名黃姓男子陪同年逾九旬父親報案,表示老父親六天前騎乘機車外出銀行辦事後,遍尋不著愛車,懷疑遭竊。員警高宏銓獲報後立即展開調查,經仔細追查比對周邊監視畫面,最終竟在距離銀行僅 130 公尺處、且就在派出所對面尋獲車輛,成功化解這起令人哭笑不得的「烏龍尋車記」。

據了解,九旬黃姓老翁六日前騎著愛車前往三民路上的兆豐銀行處理事務,並將機車停放在三民路旁指定停車區域。未料辦完事後他誤以為自己曾停在四維街,返家準備牽車時遍尋不著,深信車輛已遭竊。無奈之下,他只好步行返回位於大全街的住處,原本打算自行再尋找,但身體力不從心,加上不想造成兒女負擔,因此遲遲沒有報案。

直到六天後,兒子得知父親遺失機車一事,憂心父親安全,便立刻陪同老翁前往西區派出所報案。黃姓老翁面對警方詢問時仍十分篤定地說:「我就是停在四維街,絕對沒記錯!」警方不敢大意,立即展開地毯式搜尋,沿四維街及周邊巷弄逐一尋查,但始終未能找到車輛,讓員警察覺情況可能不單純。
由於機車鑰匙仍在老翁身上,且車輛失竊後未見移動跡象,警方研判極可能是記憶錯置所致,於是重新推敲其行車動線,推斷車輛仍應在銀行周邊。果不其然,員警在距離銀行僅 130 公尺處、靠近三民路的人行道旁,尋獲車況完好的機車。當警方帶老翁確認車牌時,他也露出既不好意思又鬆了一口氣的表情,頻頻向員警致謝。
兒子黃男也感慨表示,父親因年事已高記性變差,原以為只是小誤會,沒想到竟搞得全家人焦急不已,所幸警方積極協助、迅速找到車輛,才能化解虛驚。
第一分局提醒,民眾停放車輛後,可利用手機拍照或錄影記錄停車位置,或留意附近建物、路口等明顯地標,以避免日後忘記車輛停放地點,造成誤會或不必要的困擾。警方也呼籲家屬多關心家中長者狀況,若發現疑似走失、誤認事件,可立即協助報案,警方將第一時間提供必要協助,共同守護市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