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發生職業災害後,除保障其權益外,協助重返職場亦為重要課題,高雄市勞工局積極宣導鼓勵勞資雙方,善用「職能復健津貼」、「輔助設施補助」及「事業單位僱用職災勞工補助」等三項補助,有效幫助勞工安心恢復工作能力並順利復工。茵茵(化名)於工作時因物品滑落導致右腳受傷,勞工局「職災勞工主動服務單一窗口」獲報後,由職災專服員主動與勞工及家屬聯繫,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及補助資源,並根據需求與實際狀況轉介專責醫院與職能復健,再依專家建議購置輔助設施,以減輕其復健期間的工作負擔,逐步幫助茵茵順利康復、重返職場。

勞工局表示,為提升職災勞工工作能力,順利重返職場,職災勞工於(復健)專責醫院,完成職能復健訓練後,可申請「職能復健津貼」,按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等級的60%,除以30之日額為基數,最高發給180日。且為協助勞工重返職場,雇主依認可職能復健專業機構開立之復工計畫或評估報告書,所提供從事工作必要之輔助設施,包括恢復、維持或強化就業能力之器具、工作環境、設備及機具,可申請「輔助設施補助」,最高補助20萬元。另為鼓勵事業單位僱用具有工作能力的職災勞工,連續僱用滿6個月,得申請「事業單位僱用職災勞工補助」,最高可依勞工職災失能等級,按月補助70%平均月投保薪資,同一職災事故以12個月為限。

為促進大眾了解職災勞工相關補助資源,協助勞工儘早且安全復工,勞工局同時製作宣導短片《職災復工路—重返職場的勇敢旅程》,透過相關案例改編,以淺顯易懂的劇情呈現各項資源的運用情境,影片已上架於勞工局YouTube頻道及FB「高雄市政府勞工局」粉絲專頁,歡迎踴躍觀賞、分享,相關申請流程,歡迎洽詢07-8124613轉5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