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ews586/記者張淑慧報導】近期多個區漁會反映,高雄市轄沿岸海域漁船違規籠具作業猖獗。為落實漁業資源保育政策,高雄市海洋局於114年11月7日邀集市轄7個區漁會、海巡署等單位,召開「高雄市沿近海域籠具作業宣導」會議,研商禁止籠具作業之沿岸海域違規作業執行聯合巡查,並清除海域內違規佈放之籠具,展現高雄市政府對海洋資源管理之決心。
海洋局局長石慶豐表示,114年已針對海巡署查獲函送之違規籠具作業漁船15案件,經審視違規事證明確,依「漁業法」規定,共計核處15案,每案裁罰新臺幣3萬元,總計裁罰新臺幣45萬元罰鍰。
石慶豐局長強調,高雄市政府公告每年10月1日起至隔年3月1日止,禁止所有經(兼)營籠具漁業漁船在茄萣、永安、彌陀、林園各地區公告沿岸海域範圍內進行籠具作業。仍有不肖籠具漁船業者違規作業,破壞漁業資源保育。海洋局特協同海巡署執行海上聯合巡查,打擊不法,加強宣導籠具漁船作業應遵守規定,保育本市漁業資源,讓水產資源永續循環利用,達成「年年有魚」的願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