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自來水公司自11月27日起提供基隆市自來水充斥油味及油污一案,經基隆市環保局稽查八堵抽水站及新山淨水場,水公司業已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情節重大,將處新臺幣五十萬元罰鍰。
環保局局長馬仲豪表示,環保局高度重視此案,稽查八堵抽水站時,發現水面油膜感測器有故障情事,是否為延宕通報原因之一,將請水公司詳予說明;環保局於水公司27日通報污染後30分鐘內即到場進行污染管制與沿線巡檢,並每日連續對新山淨水場及新山水庫等疑似受污染區域水質採樣送驗,後續將瞭解相關設備及措施是否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若有發現違反事項將依水污染防治法規定裁罰。

本案因可能涉及有投放妨害衞生或有害健康物質於供公眾所飲水源,有造成公共危險之虞,市府環保局仍會同警察局、臺水公司等有關單位積極追查汚染源,ㄧ但確認為人為不法造成,將依水汚染防治法及刑法公共危險罪章,函請地檢署依法追究刑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