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構無礙宜居的首都生活圈,臺北市政府建管處展現持續推動友善城市的決心。,除了落實「臺北市政府新建及改建廁所設置原則」以提升公廁品質外,針對民眾日常頻繁進出的「大型公有建築」及「大型活動場所」,更嚴格執行無障礙設施審查機制,確保建築物在設計階段即符合最高標準的友善規範。

建管處處長虞積學指出,許多民眾擔心建築物完工後才發現動線不佳或設施不足,因此北市府採取「預防勝於治療」的策略。依據「臺北市政府新建大型公有建築物及活動場所設置無障礙設施諮詢方案」,審查對象不限於市府公務建築,更將百貨商場、批發市場、醫療院所、長照機構及車站轉運站等各大類民生場域納入重點列管。

虞積學進一步說明,這些建築物在申請建造執照前,必須先完成無障礙設計諮詢,將專家建議直接轉繪於設計圖說上。這項措施雖然已推行一段時間,但隨著法規完善與內政部圖樣標準的更新,審查標準將「只會更嚴,不會更鬆」,目的是消弭城市中的隱形障礙。
建管處同時提醒建築相關從業人員,應遵循內政部112年發布之最新「建造執照無障礙設施工程圖樣種類及說明書應標示事項表」辦理,落實圖說一致性,共同為市民打造一個安全、可及且便利的生活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