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綜合報導/前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柯在開庭前聲請法庭全程直播,但承審合議庭裁定,在全案審結宣判後5日內,將言詞辯論及裁判宣示全部錄音錄影上網公開播放,柯不服提出抗告。台北地方法院11日開庭,審判長江俊彥認為這是司法首例、一審法庭公播事宜,花了1個多小時與檢辯討論。 隨後,柯文哲在臉書發文痛批,司法院不該利用訂定執行辦法的空間,濫行解釋、限縮直播範圍,這不僅不當,亦是違法。遲到的正義不是正義,半套的錄影不能還原司法真相。 柯文哲說,今天開庭,花了很長的時間討論法庭直播細節,一開始法官表示:其他被告還沒提出抗告,若等全部的人逐一確認完,一定也是整個庭都審理完之後了。而審判長認為依照司法院的子法,設計上就是事後播放,且從立法脈絡來看,也沒有問題。 柯文哲表示,這段話,實難認同,立法文字既是“法庭直播”,當然就是要求“同步播放”,司法院卻在訂定子法的時候,完全曲解了立法原意,把法庭直播變成法庭紀錄片,也就是子法悖離母法,做了反向定義。 柯文哲指出,甚至,連可以錄影播放的範圍都嚴重被限縮。依照子法,審判長認為可公開播送的範圍是“不包含被告的最後陳述”,這等於是再一次剝奪遭到檢媒集體霸凌羞辱、未審先判超過一年的我們,希望藉由公開直播,向社會大眾完整陳述、捍衛清白的權利。 柯文哲強調,法院組織法的法條既寫明“言詞辯論”,司法院就不該利用訂定執行辦法的空間,濫行解釋、毫無理由的逾越了母法的要求限縮直播範圍,這不僅不當,亦是違法。 柯文哲表示,司法院帶頭違法,是可以被人民允許的嗎?清白與程序正義,我們都要持續爭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