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ews586/記者謝榮浤報導】
有民眾於社群平臺上傳影片指稱,於114年12月15日20時30分許,在臺中市西區臺灣大道二段(美村路一段至忠明南路)路段,發現一輛自小客車逆向行駛,行為相當危險。

經第一分局查證,警方當時未接獲相關報案或正式檢舉,惟該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3款「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及同條第4款「在多車道不依規定駕車」。由於交通違規檢舉採實名制,警方呼籲影片錄製者,敘明違規時間、地點及事實,並檢附相關影像事證,上傳至「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違規便民服務網」,或至就近派出所提出檢舉,以利依法舉發。
第一分局表示,警方將持續加強轄區巡邏與交通違規取締,防止類似危險行為發生,並呼籲用路人務必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切勿逆向行駛,共同維護道路交通秩序與行車安全。民眾若發現可檢舉之違規情形,亦可善用檢舉管道,一同守護用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