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輕勞工育兒負擔,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每年推動獎勵事業單位辦理勞工托兒措施,鼓勵各家企業辦理各項托兒措施,如與托育機構簽約、提供托兒津貼、辦理親子成長活動、實施彈性上下班、遠距(居家)辦公、給予有薪家庭照顧假、鼓勵男性員工參與育兒之措施及提供生育禮金等托兒友善措施,最高發放6萬元獎勵金,符合獎勵資格者,可在今年12月5日前檢附相關資料向勞工局提出申請。

勞工局長林淑媛表示,近3年已獎勵台中市41家企業辦理托兒措施,核發獎勵金97萬3,000元,受益員工人數3,464人次,其中男性795人次占23%,女性2,669人次占77%,兒童1,736人次。另外已協助企業向勞動部申請設置員工哺(集)乳室、托兒設措施經費補助,近3年來已協助156家企業獲補助,補助金額計426萬4,239元。期望透過獎勵,促使企業推動減輕職場女性家務負擔的托兒措施,並鼓勵男性參與家庭照顧責任,從而改變性別角色的固有觀念,促進性別平等的發展及友善職場環境的建立。
勞工局表示,台中市歷年許多企業響應獎勵計畫,幫助勞工在工作與生活間取得平衡,如「品茂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已連續2年獲得勞工局獎勵事業單位辦理勞工托兒措施最高6萬元獎勵,該公司不僅設置員工專屬哺 (集)乳室,並與托育機構簽約,且提供員工托(育)兒相關津貼、辦理親子成長活動、提供員工生育津貼、子女教育獎助金,亦提供孕婦機車格等多項托兒友善措施,不僅提升員工的滿意度和忠誠度,還能增加生產力、吸引優秀人才、提升企業形象、減少缺勤率,並體現企業的社會責任感。

勞工局說明,僱用20人以上至99人以下的企業,辦理1項托兒措施,即提供1萬5,000元獎勵金,辦理4項以上,提供最高6萬元獎勵金及核發獎勵狀;僱用100人以上至249人以下的企業,應先符合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3條,提供哺(集)乳室及托兒設措施,另增加辦理1項托兒措施,提供1萬元獎勵金,辦理3項以上,提供最高6萬元獎勵金及核發獎勵狀。
此外,勞工局亦鼓勵企業在勞工福利上付出更大的努力,積極協助企業向勞動部申請相關經費補助,勞動部補助設置員工哺(集)乳室經費最高補助2萬元、新興建托兒設施(包括托嬰中心、幼兒園等)者,最高補助500萬元、辦理居家式托育服務或受僱者子女送托於托兒服務機構,提供托兒津貼者,每年最高補助60萬元。透過這些設、措施,不僅能改善勞工的工作條件,更能促進企業的社會責任實踐。有意願申請的企業於受理期間內(第1期自1月1日起至2月28日止,第2期自5月1日起至6月15日止),可至「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https://childcare.mol.gov.tw)」填寫申請書表,並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方式,向勞工局提出申請。

有關台中市托兒服務獎勵資訊,可至「台中市政府勞工局網站(https://www.labor.taichung.gov.tw)-企業服務-友善職場環境-托兒服務專區」下載詳細計畫內容與申請表,或撥打(04)2228-9111轉35410林小姐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