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ews586/記者張淑慧報導】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第三大隊第二中隊26日在林園區康樂街一處三樓透天厝進行狹小巷弄搶救演練,模擬真實住宅火警情境,透過實戰化訓練提升消防人員臨場應變與戰術運用能力。
本次演練設定二樓、三樓同時起火,現場火勢猛烈、濃煙密布,三樓有2名民眾受困、二樓另有2名民眾待援,考驗消防人員緊急救援效能。演練項目涵蓋指揮官火場判讀與任務指派、三層安全管制、車上架梯、人命救援戰術結合、入室滅火及搜索等,透過多面向實作訓練,強化救災分工流程、火場判斷及團隊合作默契。
住警器新制9月上路 未裝設最高罰3萬元
透天厝火警是最常見的人命搶救情境。消防局藉此次演練宣導住警器安裝重要性。高雄市政府於113年8月15日修正《高雄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明定5樓以下透天厝、公寓、平房及假透天住宅等無需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場所,若未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經勸導未改善者,可處新台幣6千元至3萬元罰鍰,新制將於114年9月1日正式實施。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強調,開罰並非目的,呼籲尚未領取住警器的民眾,可就近至所轄消防分隊免費申領,每戶補助1顆;已領取但尚未安裝者,應儘速依說明書安裝於規定位置,或洽請消防人員到府協助安裝,確保火災初期發揮警示作用,爭取黃金應變時間,降低傷亡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