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時報/記者許順德報導】四十八歲的楊姓婦人在卅一日中午攜帶內有菜刀的包包,欲進入臺中地院打算到一樓郵局領錢,經過X光機安全檢查,法警赫然發現予以攔下,雙方大聲爭吵,警一分局獲報出動十多名警力馳往將楊婦帶回,警訊後依社維法送往簡易法庭裁處。
在卅一日中午十一時許,楊婦攜帶菜刀欲進入臺中地方法院,法警與警衛當下立刻反應,要求楊婦不得將菜刀攜帶入內,詎料,楊婦卻心生不滿,當眾破口大罵,並一再稱「為什麼不可以」「你憑什麼罵我」,雙方吵的不可開交。
因楊婦堅持不願離去,也不肯交出菜刀讓法警保管,雙方一度僵持,由於正值臺北隨機殺人事件後,時機至為敏感,在公共場所若傳出民眾亮刀,警方皆不敢大意。
警一分局西區派出所獲報,所長蔡明松帶員趕赴現場,包括派出所、偵查隊等出動十多名警力,更身著防彈背心、出動盾牌等,楊婦一度激動大吼,然在警方解釋下,她才同意一起回派出所接受調查。
楊婦向警方表示,包包內菜刀是朋友要教她切菜,而她將菜刀放於包包內,並沒有拿出對外揮舞或恫嚇之舉,警訊後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簡易法庭裁處。
《圖說》楊婦(左)被警一分局員警帶回派出所偵辦。(記者許順德翻攝)
婦人攜帶菜刀欲進入法院 所長蔡明松率員帶回偵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