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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導/立法院2日處理譴責行政院院長卓榮泰案、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吳釗燮不適任案。台灣民眾黨提的譴責與不適任兩案,在藍白聯手的情況下,以55票贊成、48票反對;54票贊成、48票反對的表決結果下,全數通過。 民眾黨黨團提出,依照憲法規範,行政院需對立法院負責,行政院院長應親自出席立法院院會並備質詢。卓榮泰在未經中國國民黨籍立法院院長韓國瑜同意下逕行離開議場,拒絕履行其憲法義務,其作為已嚴重破壞權力分立與制衡之民主精神。為維護立院尊嚴、捍衛憲政體制,對卓榮泰藐視國會之行為提出最嚴厲之譴責案。 民眾黨黨團針對吳釗燮心腹機要何仁傑,因洩漏“外交機密”遭起訴並求處重刑一事,認為吳釗燮迄今神隱,更罔顧國安會組織法第八條應受立法院之監督之規定,一再拒絕列席相關會議,自認太上皇,迴避監督,破壞憲政體制,已不適任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要求吳釗燮自行請辭下台,負起應有之政治責任,以符合責任政治之基本原則。 ![]() 民眾黨提的譴責與不適任兩案,在今日立法院會上進行表決,最終在藍白多數下,分別以出席103人、55人贊成、48人反對;出席102人、54人贊成、48人反對,強勢通過。 (中評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