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綜合報導/民進黨立委林宜瑾日前表示將提案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為“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關係條例”,並主張刪除條文中“國家統一前”字樣,引發議論。現在該案已撤,不過林宜瑾否認有撤案紀錄。中國國民黨立委羅智強5日質疑,現在關鍵在於立法院送案登記簿是否曾被塗銷,林宜瑾應該對外說明是否有使用立可帶塗銷過訟案紀錄。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5日指出,綠委林宜瑾日前在臉書公開表示,要提案將兩岸條例修正為“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關係條例”,也主張刪除原條文中“國家統一前”,5日傳出林宜瑾主動撤案,卻遭林宜瑾否認撤案。國民黨團嚴正指出,依據立法院提案紀錄,“林宜瑾委員的確是提案後,自行撤案,白紙黑字均有紀錄可查”。 ![]() 藍委羅智強5日在臉書發文質問,綠委林宜瑾辦公室上星期五有沒有在送案的登記簿上登記?有沒有在5日上午用立可帶塗掉?如果有用立可帶塗掉,算不算撤案?或者林宜瑾要否認,有用立可帶塗掉她送的案子?如果林宜瑾否認,“我願意負擔言論責任,歡迎林宜瑾來告”。然後讓法院,來調立法院的送案登記簿,看看有沒有立可白擦掉這件事? 羅智強指出,他不是空口說白話,他5日直接到議事處確認,即便送案登記簿上的紀錄被立可帶塗掉,也看得出“人民”、“關係條例”、“草案”等字。說真的,實在沒必要連這麼小的事情都要說謊。 羅智強表示,若要證明未撤案,方式非常簡單,就是重新將案子正式送出,並反問林宜瑾何時會“再”送案?(中評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