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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導/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台管理法》,關於外送員薪資報酬,明定每筆訂單基本報酬,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時薪1.25倍,且不得低於新台幣45元,每年隨最低工資時薪調升比率公告調整。外送平台業者應替外送員投保團體傷害保險及責任險,未投保前,不得使外送員提供服務等。新法將自公布後6個月施行。 近年外送平台新興經濟模式迅速興起,改變人們消費型態,相關產值高達上千億元,如何保障外送員的權益引發關注。朝野“立委”紛紛提出相關草案,後經“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審查、朝野協商,確定法案名稱為“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台管理法”,在無爭議下,共28條條文於6日“立法院”會三讀通過,“立法院長”韓國瑜宣布完成立法程序。 法案三讀通過後,藍綠也罕見地一同和外送員工會在議場前合影,慶祝保障權益立法的完成,韓國瑜也到場和大家一起合影,要大家一起為外送員喊讚,藍綠立委則一同高呼口號,和過往在議場內吵架、針鋒相對的氣氛很不一樣。 ![]() 現場有外送員對此立法通過非常激動,在鏡頭前吶喊說,我們做到了,這是很多外送員用生命換來的法案,非常感謝“立委”們的協助。 三讀條文規範中央主管機關為勞動部,勞動部應針對平台業者與外送員之間的權利義務事項,擬訂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公告,其中包含報酬計算與給付方式、停權、終止外送服務契約、申訴制度與保險等;若有違反相關規定成立的契約均無效。 有關外送員的薪資,未來每筆訂單基本報酬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時薪1.25倍,且不得低於新台幣45元;每筆訂單的基本報酬保障金額由中央主管機關依前一年度保障金額乘以每年最低工資時薪調升比率,並公告調整。 為因應外送服務可能衍生報酬、停權、服務期間爭議,三讀條文明定應建立外送員申訴制度,且業者若因違規事由而終止契約,應成立獨立處理小組,受理申訴;小組成員人數不得低於3人,其中,工會代表至少1人。平台業者不得因外送員申訴、協助申訴而有不利對待。 (中評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