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焦點時報/記者張淑慧 報導】高雄市動物保護處,2026年1月19日—隨著寵物飼養風氣日益盛行,寵物食品市場規模持續擴大。除註冊公司外,許多個人業者透過市集攤販、網路平台、社群媒體或電商通路販售自製或進口寵物食品。高雄市動物保護處鄭重提醒,無論是否完成公司登記,凡從事寵物食品製造、加工、分裝、批發、販售、輸入或輸出等行為,皆屬寵物食品業者範疇,必須嚴格遵守動物保護法相關規範,以維護飼主權益與寵物健康。
根據動物保護法規定,寵物食品製造、加工或輸入業者,應於農業部寵物食品申報網完成業者資訊及產品申報作業。寵物食品容器、包裝或說明書上,必須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清楚標示完整正確的法定資訊。在標示、宣傳或廣告時,傳達給消費者的品名、文字敘述、影像、聲音或其他訊息,應提供充分且正確資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情形。若使用預防、治療動物疾病等具療效意涵的文字、圖示或說明,恐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規定。
寵物食品業者須重視產品安全,加強自主管理機制,確保原料來源安全、製程及保存條件妥適,避免使用可能危害動物健康的原料。若經查獲寵物食品含有病原微生物,或有害健康物質超過安全容許量,最高可處新台幣25萬元罰鍰。
高雄市動物保護處處長葉坤松表示,業者應秉持良心與社會責任,投入寵物食品市場前,應主動了解並遵循相關法規,落實寵物食品申報、標示、廣告與衛生安全管理。動保處於114年度針對轄內製造工廠、實體店面及網路通路執行稽查,稽查產品類型涵蓋國產、進口之乾糧、濕糧、零食、罐頭、生鮮冷凍、潔牙骨及補助食品等,共抽驗寵物食品產品111件,結果發現3件產品不符規定,另有5件由其他縣市查獲後轉由本市動保處辦理。
葉坤松呼籲,業者無論規模大小,若未依規定辦理,即有違法之虞,切勿以身試法。動保處將持續加強市售產品稽查力道,與各界共同守護毛孩飲食安全,讓飼主安心,寵物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