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煥仁/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115年1月21日12時許,本分局獲報鳥松區澄清路840號前發生車輛冒煙起火。經瞭解自小客車駕駛戴男(約50歲)自鳳山區欲駛往仁武區保養廠檢修車輛,途中發現引擎蓋冒煙且有零星火焰,隨即停車並使用滅火器嘗試滅火,戴男右手大拇指遭燙傷,火勢無法控制持續燃燒致車輛焚毀,後續由消防人員撲滅火勢,無受困情形。

本分局員警現場交通管制及疏導車流,並通知車主洪男(約61歲)到場。現場待車輛降溫後通知拖車移置,後續由消防局火調科勘察採證釐清。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