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蒐證前先看清楚!找徵信社跟蹤另一半「一個動作」恐直接踩線,業內爆:很多人都做錯 – 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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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蒐證前先看清楚!找徵信社跟蹤另一半「一個動作」恐直接踩線,業內爆:很多人都做錯 - 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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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疑另一半外遇,不少人第一時間不是找律師,而是急著「蒐證」,徵信社業者觀察,近年最常見也最容易一腳踩進法律紅線的做法,就是有人情急之下在伴侶車上、包包裡「偷偷放追蹤器」,不論是GPS定位器、藍牙追蹤器等,只要是未經同意、用設備去掌握對方行蹤,後續不只可能蒐到的證據派不上用場,自己反而先惹上刑責與民事求償風險。

「很多人以為夫妻之間沒有隱私,或覺得我只是想證明外遇、保護家庭,這就不會有事。」大愛徵信社資深調查員直言,實務上常遇到委託人開口就要求「幫我裝定位」、「給我對方每天去哪裡的行蹤」,但這種以工具、設備持續監看他人動態的行為,正是最會先踩煞車、甚至直接拒絕的委託案。

▲找徵信社跟蹤另一半「一個動作」恐直接踩線,業內爆:很多人都做錯。(圖/123rf圖庫)

法律界提醒,所謂「蒐證」並非想做就做,以常見的偷裝定位器為例,刑法對於「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去窺視、竊聽或用錄音、照相、錄影、電磁紀錄去「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言論談話等,都可能涉及妨害秘密相關規範。業者指出,委託人往往忽略關鍵不在「你是不是配偶」,而在於「你是不是用設備、長期蒐集對方生活資訊」,只要手段跨過合理界線,就可能被認定侵害隱私。

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上路的《跟蹤騷擾防制法》也把「監視、觀察、跟蹤或知悉特定人行蹤」等樣態納入,並要求行為須「反覆或持續」且造成被害人心生畏懼、影響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而對「配偶、直系血親、同居親屬」等關係密切者,法律也明定即使與性或性別無關,只要符合反覆持續、違反意願等要件同樣可能構成跟騷,業者說這也是近年他們更謹慎的原因之一,「很多人以為只是夫妻吵架、只是想看真相,但對方一旦感到恐懼去報警,事情就會往刑案方向走。」

▲蒐證需求並非全然「不合理」,而是須注意是否合法取得證據。(圖/徵信社品保協會)

蒐證需求並非全然「不合理」

支持蒐證的一方認為,外遇往往發生在資訊不對等情況下,弱勢的一方若沒有證據,可能在離婚、子女照顧安排或財產分配處於被動,加上外遇涉及高度私密,靠當事人口頭說法時常難以釐清真相,因此希望透過徵信協助,取得更完整的事實基礎,大愛徵信社業者也坦言,確實有不少委託人是因長期冷暴力、經濟控制或疑似家暴想先確認風險、再決定下一步,「蒐證本身不是原罪,問題在於手段。」

藉此徵信社品保協會也提到根本問題,有些人甚至以為「找徵信社做就安全」,但實務上並沒有「把責任外包」這回事,大愛徵信社表示,合法的調查工作仍以公開場所蒐集方式為主,並會再次提醒委託人,任何涉及侵入式設備、長期追蹤或讓對方生活受到干擾、恐懼的作法都可能踩線,「我們寧可少接案,也不希望委託人為了抓外遇,反而把自己送進法院。」真相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用什麼方式去接近真相,一個偷偷放追蹤器的動作,看起來只是幾秒鐘,代價卻可能是刑責、賠償,甚至讓家庭糾紛演變成不可收拾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