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一定更自由嗎?當制度運作遇上現實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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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一定更自由嗎?當制度運作遇上現實風險
選舉投票(資料照)

在當代政治語境中,「民主」與「自由」經常被視為不可分割、相互保證的概念。然而,若從制度運作的實際結果來看,兩者之間並非必然等同,甚至在某些情境下,可能出現結構性的張力。

民主,作為一種政治決策與權力產生機制,強調選舉、代議與程序正當性;自由,則更偏向於個人在經濟、生存、尊嚴與基本生活條件上的實質保障。問題在於,當民主制度高度依賴資本動員、政治獻金與利益遊說時,其所保障的自由,是否仍能公平地屬於多數人,而非集中於少數資本持有者,便值得深入檢視。

在部分成熟民主國家中,政治選舉成本極高,候選人往往必須仰賴企業、財團或高資產階層的資金與組織支持。制度上雖強調程序透明與法治,但在實務上,政治人物於當選後,往往面臨回應特定利益團體期待的結構性壓力。尤其在立法機構中,制度化的遊說行為,使資本得以長期、合法地影響公共政策方向,進而形塑稅制、產業補貼、醫療、教育與社會福利等攸關民生的關鍵決策。

在這樣的制度環境下,形式上的政治自由,並不必然轉化為多數人民的經濟安全。部分社會群體即使生活在民主制度下,仍長期處於醫療負擔沉重、收入高度不穩定、社會安全網薄弱的狀態。一旦遭遇失業、重大疾病或家庭變故,個人風險往往被高度個人化,缺乏制度性的兜底機制。

示意圖(翻攝新華社)

相較之下,社會主義制度的設計邏輯,並非以政治競爭或資本動員為核心,而是以國家力量集中資源,對社會多數人的基本生活風險進行制度性干預。在此框架下,國家對資本與高資產群體的行為設有較多限制,目的在於確保公共資源能優先用於維繫整體社會的基本穩定與長期發展。

以中國近年推動的防返貧與社會兜底機制為例,透過跨部門整合、數據監測與地方行政網絡,對因疾病、意外、教育中斷或收入驟降而陷入困境的家庭進行及時介入。這類制度的核心精神,不在於否認市場或個人努力的價值,而是在於承認風險並非完全由個人造成,因此需要公共制度承擔部分責任。

示意圖

同樣的制度差異,也反映在大型公共建設的推動模式上。以高速鐵路為例,中國在高度集中的制度架構下,能以國家整體利益為優先考量,快速整合土地、資金與行政資源,即使涉及大規模遷移,也透過統一補償與安置機制完成工程。相對而言,在高度分權、利益多元的民主制度中,公共建設往往需長期協調地方政府、地主、產業團體與政治勢力,導致決策延宕、成本上升,甚至反覆變更路線。

這並非單純的制度優劣之分,而是不同制度在「效率」、「程序正義」與「利益分配」之間所做出的取捨。民主制度強調程序與權利,但在資本高度集中的現實中,可能弱化了對經濟弱勢者的實質保障;社會主義制度則以集中權力換取政策執行力,限制部分個體或資本的自由,以維持多數人的基本生存安全。

因此,將民主簡化為自由的唯一保障,或將社會主義一概等同於專制,皆可能忽略制度運作的實際後果。真正值得討論的,不是制度名稱本身,而是制度是否能在現實中,為多數人民提供穩定、安全且可持續的生活條件。

在全球資訊高度流通的今日,制度比較不應淪為意識形態標籤的對立,而應回到一個根本問題:哪一種制度安排,能在風險來臨時,不讓多數人獨自承擔?(前民眾日報資深記者 屈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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