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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經

土地增值稅「一生一次」及「一生一屋」10%優惠稅率報您知 自住房地出售可節稅

江 育銓
江 育銓
Published: 2026/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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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Min Read
土地增值稅「一生一次」及「一生一屋」10%優惠稅率報您知 自住房地出售可節稅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許多民眾在規劃出售房地時,常會詢問是否能適用土地增值稅10%優惠稅率,稅務局表示,只要出售的是自住房屋,並符合土地稅法相關規定,即可申請「一生一次」或「一生一屋」優惠稅率,達到節稅效果。

稅務局說明,「一生一次」優惠適用條件包括:房屋須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並設有戶籍,且出售前一年內,房地不得有出租或營業使用情形。另外,土地面積也有限制,都市土地須在3公畝以內,非都市土地須在7公畝以內;若房屋建築完成未滿一年,房屋評定現值需達土地公告現值10%以上。只要符合上述條件,即可適用土地增值稅10%優惠稅率,但每人僅限使用一次。

稅務局進一步指出,民眾若已使用過「一生一次」優惠,未來再出售自用住宅用地時,仍可申請「一生一屋」10%優惠稅率,且沒有使用次數限制。不過,「一生一屋」的適用條件較為嚴格,包含土地所有權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出售時不得持有其他房屋;出售前須持有該土地滿6年,且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需在該處設籍並連續居住滿6年,同時出售前5年內不得有出租或營業使用情形。此外,土地面積須在都市土地1.5公畝或非都市土地3.5公畝以內。

稅務局提醒,「一生一屋」優惠條件較為嚴格,民眾在規劃節稅前,務必先確認是否符合相關規定,以免影響權益。

如民眾對相關規定有疑問,歡迎上班時間撥打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306-969或(02)24331888分機711至718,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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