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何文勝/高雄報導
3/19日岡山分局接獲民眾反應,稱橋頭區橋新二路與新中一街疑似有民眾佔用人行道露營,岡山分局立即派遣甲圍所員警赴現場處理。經警方查看,現場已無佔用人行道露營情事。
岡山分局呼籲,佔用人行道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在道路堆積、置放、設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處行為人或其雇主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民眾戶外活動時,應注意篩選適宜場所,以確保行人路權及其他用路人安全。
自錄影像說明人:甲圍派出所所長黃宸緯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岡山分局甲圍派出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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