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社長艾文忠/台東報導
房屋稅2.0新制自113年7月1日起施行,並將於今年5月開徵。臺東縣稅務局表示,2.0新制自住房屋增訂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須「辦竣戶籍登記」,為確保民眾權益及簡政便民,提醒有收到輔導通知書的民眾,只要在3月24日以前辦竣戶籍登記,即可免再提出申報,就可以適用自住優惠稅率(1.2%或1%)。
臺東縣稅務局說明,自住房屋為個人的住家用房屋,同時符合無出租或供營業情形,及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且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等條件。
稅務局指出,凡於113年6月30日以前房屋稅籍資料記載為自住房屋尚未辦竣戶籍登記者,該局已主動寄發輔導通知書,提醒應於3月24日前辦竣戶籍登記,免再提出申報,該局會主動依戶政資料逕行核定續按自住用房屋稅率課徵;如果未於期限內遷入戶籍,自114年期起將改按非自住住家用稅率(最低2.6%)課徵,請納稅義務人務必於該期限前辦竣戶籍登記,以維護自身權益。
稅務局進一步補充說明,113年7月1日以後取得或原非自住房屋,如符合自住房屋條件者,也應於114年3月24日前提出申請,經核定後才能適用自住優惠稅率,請提早做好節稅規劃。如有任何疑問,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826969或撥打付費電話089-231600分機277、282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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