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煥仁/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於114年3月17日8時27分接獲報案,指小港區樂利路一處民宅前發生鄰里口角糾紛。經查,46歲李男反映鄰居洪男(73歲)因不明噪音問題,多次至其住處謾罵。李男於3月19日17時向漢民派出所報案,本分局已依規定受理,以確保社區秩序與居民權益。而洪男持續辱罵情節屬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惟李男礙於情面未對其提告。另警方調閱紀錄,發現李男曾於113年12月5日因相同情事報案,當時亦未提告。
小港分局呼籲,鄰里相處應以理性溝通為原則,透過和平協調妥善處理紛爭,避免因情緒失控引發衝突。如遇爭議難以化解,民眾可主動向警方求助,透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共同營造和諧、安全的居住環境。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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