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04 11:00:02文/品觀點編輯中心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昨(3)日以被告身分赴台北地檢署出庭,應訊去年6月間在立院質詢法務部長鄭銘謙時播放「偵訊音檔」,事後改口稱為「示範帶」一事,遭告發涉嫌偽造文書等罪。對於告發內容,黃國昌答辯強調,刑法第210條偽造公文書與第211條偽造私文書,在法律上屬相互排斥的概念,兩罪同列是「典型亂槍打鳥、羅織入罪」,直批告發人不僅不懂法律,「連基本識字能力都有問題」。他更指出,偽造文書的構成要件,係無製作權之人僭稱有製作權製作文書,質疑自己何時曾僭稱任何公務員身分,強調此案根本不該當刑法構成要件。
庭後,黃國昌自爆另涉一起妨害名譽案,被告方為民進黨新潮流前立委賴勁麟。他表示,事先請助理聯繫書記官詢問告訴人及案由,卻以「偵查不公開」為由拒絕告知,直至昨日開庭才知悉案情。該案源自2023年12月,黃國昌在柯文哲總統競選總部召開記者會,公開討伐民進黨綠能貪腐集團。黃國昌表示,記者會全程網路直播,至今在YouTube仍可查閱,「我為我說的每一句話負責」,並批評賴勁麟濫行提告「非常可恥」,浪費社會資源進行毫無意義的司法追訴。他直言,民進黨面對綠能貪腐質疑,不思反省,反以司法手段追殺敢於提出批評者,企圖製造寒蟬效應、模糊問題焦點,「你們不會得逞,黃國昌不會畏縮」。
媒體人陳揮文昨日直播中則砲轟台北地檢署辦案「欺善怕惡、大小眼」,質疑去年6月黃國昌質詢事件發生後,北檢7月竟先傳喚立委張啓楷,直至今日才傳喚黃國昌本人,痛批:「張啓楷比較小漢嗎?」陳揮文並追問,黃國昌涉及的「狗仔案」——包含狗仔頭、領錢狗仔及疑似人頭均已傳喚,唯獨黃國昌遲未出庭,要求北檢盡速查明。陳揮文也批評黃國昌將司法案件政治化,以「除非羈押我」說法替自己築防火牆,並直言黃應將黨主席職位還給交保在外的柯文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