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白雲區這起電梯糾紛案件,源於一棟屋齡40年的舊公寓住戶投票表決加裝電梯。當時全樓僅張姓老翁一人投下反對票,並拒絕支付人民幣1.9萬元工程費用,約合新台幣8萬4550元。由於同意比例已達法定門檻,當地政府機關依法核發施工許可證,費用由其餘住戶共同分攤。
張姓老翁當初反對的理由包含三項考量:首先是電梯及連接走廊建設會遮蔽房屋採光與通風;其次是平層入戶設計會使走廊高度抬高,鄰居經過時可直視其廚房、廁所等私密空間,存在隱私暴露疑慮;第三則是擔心施工可能造成牆體龜裂、地基下沉等安全隱患。
然而在施工期間,張姓老翁持續表達反對立場並多次出面阻撓,導致整體工程被迫延宕將近一年,其他住戶必須投入大量時間精力進行協調溝通。出人意料的是,當電梯正式完工並開始發放門禁卡時,張姓老翁突然改變心意,主動向鄰居表示願意依照原始方案補齊款項以換取電梯使用權。
對此,全體住戶一致表達反對並拒絕核發門禁卡。其他住戶表示,張姓老翁不僅起初極力反對,建設過程中更百般刁難增添麻煩,如今完工才想花錢了事,心態如同坐享其成。雙方協調破局後,張姓老翁因無法使用電梯感到不滿,已正式向所有鄰居提起訴訟。
目前案件由白雲區法院受理中,尚未做出最終判決。值得注意的是,廣州市荔灣區數年前曾發生極為相似的糾紛,當時一名80歲老翁同樣經歷「先反對、後補錢」過程並遭鄰居拒絕,雙方對簿公堂後法院最終判決老翁在付清相關款項後有權取得門禁卡搭乘電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