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為配合國家能源政策,研議放寬農保資格規定,擬修法並暫緩此波加保土地設置光電設施農保清查一案,雲林縣政府表示,農業部此次放寬只為配合綠能源政策需要,卻為似農非農之「農民」研議修法,卻不為農業部自己推行之政策積極主張維護。
雲林縣府舉例指出,配合小地主大專業農政策,此回供他人領取天然災害現金救助農保清查對象,雖然有出租給他人耕作並申領天然災害救助金,但這些承租人很多是青農或大專業農等實際耕作者,若農保戶為保住農保資格,而將農地收回自耕,如此會不會扼傷到農業部多年來扶植青農與發展大專業農朝向大規模農業生產的政策。

此外,許多農保戶時常第一期作自行耕作,第二期作因收成不好,會出租他人耕作,並非全年度無耕作事實,恐也此次農保清查的對象。另外,令基層農民感到恐慌的,未來是否還會比對加保土地辦理休耕轉作獎勵、公糧申報及農產業保險等參加相關農業政策名單,來進行農保資格清查,讓實際耕作者更難以承租土地耕作及參加相關農業政策,讓農業政策推動上更加顯得困難。
雲林縣府認為,既然要放寬,不能顧此薄己,能源政策固然重要,農業部扶植青農、發展大專業農朝向大規模農業生產及推動農產業保險等其他農業政策也很重要,亦應一併考量從寬認定「真農民」農保資格,不要只限於配偶、直系血親、一親等直系姻親可以耕作,應該放寬至登記在案之青農與大專業農等實際耕作者亦可耕作,讓這些真正農地農用的地主也在農保保障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