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與柯同案:彭振聲判2年獲緩刑3年 2人無罪 韋 石 Published: 2026/03/26 Share 3 Min Read 台北地院外已聚集大批媒體與支持者,攝影機與直播設備林立。(中評社) 綜合報導/台灣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台北地院今天下午宣判。以下為相關判決。 柯文哲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 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4年6月、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10年,褫奪公權5年,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15年6月,褫奪公權6年, 前台北市都發局黃景茂6年6月,褫奪公權3年、 李文宗胞妹李文娟2年4月、 威京集團財務經理張志澄無罪、 應曉薇顧問吳順民無罪, 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2年,褫奪公權1年,緩刑年3年, 會計師端木正1年, 邵琇珮1年3月,緩刑3年。 柯文哲與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到北院聆聽判決。(中評社) Previous Article 企業攜手推動藝術平權深化校園與社區 桃園擴大巡演扎根學童美感教育 Next Article 柯文哲一審被判17年 柯媽媽:吃人夠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