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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導/台灣民眾黨籍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京華城案26日一審遭台北地方法院判處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台北地檢署昨晚表示,就本案判決有違誤及不當之處,檢察官將於收受判決書後,儘速研議上訴理由,依法於期限內提起上訴。 北檢指出,檢察官偵辦本案絕無預設立場,偵辦團隊均依法定程序蒐集證據,嚴守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並秉持“依據證據、查明事實、勿枉勿縱”之客觀中立態度,詳查事實妥慎適用法律。 北檢也呼籲,外界應正視法院已認定的犯罪事實,尊重司法判決,共同維護司法公信力;對於將案件泛政治化、以情緒性言論模糊焦點的說法,則不予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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