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東豐自行車綠廊以及后豐鐵馬道的行車安全與品質,台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與台中市政府警察局近日辦理安全宣導及聯合稽查,自114年3月1日起,東豐及后豐鐵馬道禁行微型電動二輪車,違規上路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規定,處駕駛人新台幣3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呼籲民眾遵守相關規範,以提升自行車道的使用秩序與安全性!

觀旅局長陳美秀表示,東豐自行車綠廊及后豐鐵馬道為台中市知名的騎乘路線,每年吸引大量遊客,但有部分騎士不遵行標誌標線、違規超車及未依規定停車等情形,甚至還有汽機車違規進入自行車道,大大影響安全與車道順暢。為此,觀旅局與警察局近日展開不定期聯合稽查,透過現場取締與勸導,提高用路人的安全意識。

觀旅局指出,騎乘自行車應遵守相關規範,包括一、依照標誌標線行駛,勿違規超車;二、避免並排行駛或任意停留;三、汽機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不得進入自行車道;四、行人須留意自行車動線,避免在車道中央逗留或任意穿越。觀旅局將持續與警察局合作,加強巡查與執法,確保自行車道的良好騎乘環境,並呼籲民眾共同維護安全與秩序,讓東豐自行車綠廊及后豐鐵馬道成為更友善、更舒適的運動與休閒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