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未成年子女名義之房地變更為父母所有 應課徵土地增值稅及契稅 張 游舜 Published: 2026/04/27 Share 2 Min Read 圖/翻攝彰化縣政府官網。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父母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購買或贈與不動產,並經辦竣產權登記,依法已屬子女所有,如有再移轉登記予父母名義情事,應課徵土地增值稅及契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依民法第758條規定,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上開不動產既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購買或贈與且辦產權登記,依法已屬子女所有,如該不動產所有權再移轉登記給父母時,仍應申報繳納土地增值稅及契稅。 民眾如有疑問,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Previous Article 五力攜手守護社區法律專車至和美鎮南佃社區服務 Next Article 供身心障礙使用車輛免稅有上限 逾期未繳差額稅款當心受罰 搜尋搜尋近期文章年中搶才熱潮! 竹北就業中心6/16攜手43廠商提供2100個工作機會 樹德科大一日老闆挑戰賽 學生結合MBTI與動漫IP搶攻商機 徐欣瑩直言:就學貸款應是「青年向上階梯」 不是「人生起步重擔」 葉元之轟教育部:鐵拳教育的部長鞠躬道歉 我們的部長躲起來、次長說條文沒有 台新新光金吳東亮主持股東會談展望 特別股除息交易日出爐 近期留言尚無留言可供顯示。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依民法第758條規定,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上開不動產既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購買或贈與且辦產權登記,依法已屬子女所有,如該不動產所有權再移轉登記給父母時,仍應申報繳納土地增值稅及契稅。